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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SD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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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IUPAC英文名 | (6aR,9R)-N,N-diethyl -7-methyl-4,6,6a,7,8,9- hexahydroindolo-[4,3-fg] |
| 其他名称 | LSD |
| 识别 | |
| CAS号 | 50-37-3 |
| PubChem | 5761 |
| SMILES | CN1[C@](C2=C[C@@H] (C(N(CC)CC)=O)C1) ([H])CC3=CNC4=C3C2=CC=C4 |
| 性质 | |
| 化学式 | C20H25N3O |
| 摩尔质量 | 323.43 g mol-1 |
| 熔点 | 80 °C (353 K) |
| 危险性 | |
| 主要危险 | 致幻 |
| 若非注明,所有数据都依从国际单位制,以及来自标准状况(25 °C, 100 kPa)的条件。 化学品框的说明和参考文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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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麦角酸二乙胺,即麦角二乙酰胺,普遍被称为LSD,是一种强大的半人工致幻剂。LSD的一次典型剂量只有100微克,相当于一粒沙子重量的十分之一。LSD会造成持续6到12个小时的感官、感觉、记忆和自我意识的强烈化与变化。另外,LSD通常会产生一些视觉效果,比如会动的几何图形、物体移动的“残迹”、和光辉的色彩等。LSD通常不会产生严格定义下的幻觉,而是一些幻影和生动如白日梦般的幻想。如果集中力比较高的话,则可以造成感觉相连症(synaesthesia)。LSD是从麦角酸中合成出来,并且对氧气、紫外线与氯很敏感,尤其是在液态的时候。纯的LSD无色、无气味,味道是苦的。LSD典型上是口服,通常是以某种吸取物质,比如说吸墨纸、方糖或明胶,吸取LSD后将该吸取物放入口中,不过也有可能透过食物或饮料来服用。所有的这些服用方法中,LSD都是无味的。
LSD这三个英文字母是该化合物的德文Lysergsäure-diäthylamid的简写而来。它是在1938年由一位瑞士化学家艾伯特·霍夫曼(Albert Hofmann)博士,于巴塞尔的桑多兹实验室(Sandoz Laboratories)进行一个有关麦角碱类复合物的大型研究计划时,第一次合成出来的。LSD的精神转换效果则一直要到霍夫曼于5年之后的1943年回到化学研究中才发现的。他在一次意外的接触中透过皮肤吸收了微量的LSD而发现的,并使他继续在他自己身上试验LSD的精神效果(完整故事)。
直到1966年为止,LSD和psilocybin都是由桑多兹实验室免费提供给有兴趣的科学家。精神病学家使用这些化合物来得到对精神分裂症一个比较好的亲身体验,是一种可以被接受的行为。许多临床实验在研究关于把LSD使用于精神治疗的可能性,普遍都得到非常正面的结果。LSD的首度大众娱乐化,是在1950年代期间流行于一小群心理健康专家(比如精神病学家和心理学家),和一些政治和社会上的重要人士之间,如亨利·路斯(Henry Luce)。
冷战时代的情报部门对于将LSD用在审问和心理控制上,以及在大规模的社交工程(请见反文化)上,拥有高度的兴趣。美国中央情报局对LSD进行了广泛的研究,其中绝大部分都被销毁了。
一些心理健康专家,比如哈佛大学心理学教授提莫西·李瑞(Timothy Leary)博士和理察·艾尔帕(Richard Alpert)博士(后来以拉姆·达斯Ram Dass闻名),相信LSD有可以做为精神成长工具的潜力。他们被传统心理学术圈开除,并且在1960年代的嬉皮运动中成为反文化的精神导师,将LSD的使用扩展到更广大的群众。当LSD与反文化和嬉皮的关系变得越来越密切时,它在1967年被美国政府禁止。美国政府进行了庞大的宣传工作来妖魔化这个药物,通常是在学校的反毒教育中传布有关其药效的明显错误资讯。LSD在美国的使用于1970年代和1980年代下滑,可能就是这些计划造成的结果。
在1990年代,LSD于瑞舞(rave)次文化中受到欢迎。在美国药品管制局有史以来最大一宗的LSD查缉案后,美国LSD的使用大约在2000年急剧下滑。美国药品管制局逮捕了两名化学家,并声称他们制造了美国与许多欧洲地区LSD供应量的95%。
从1967年开始,在黑市和大量需求的支持下,LSD的地下娱乐性和治疗性使用开始在一些国家继续。对LSD的效果和作用机制的合法的科学实验也不时进行,但很少涉及人类主体。
目录 |
LSD按重量而言是迄今为止发现的最强烈(potent)的精神药品之一。从试验者的体验和药物学方法(例如受体结合实验)都发现LSD比光盖伞素和光盖伞辛要强100倍,比墨斯卡林强4000倍。LSD的剂量以微克为单位,相对而言几乎所有其他的药品和毒品都以毫克为单位。
通常LSD的致幻剂量为25微克,且其药效随剂量增加而显著加强。90年代末,美国缉毒警察缴获的LSD每支大约20-80微克;60年代时一般有300微克以上。常用LSD的人的可达剂量为1200微克,但是如此高的剂量可能会不愉快的生理、心理反应。
LSD的致死剂量(LD50)为200-1000微克/千克体重,但迄今为止尚未有LSD过量致死的报道。但是有一个可疑LSD过量致死的报道,死者用静脉注射的方法使用了三分之一克的LSD(即330毫克,330,000微克)。这相当于3000倍的通常口服剂量。
是迷幻性最强的药。 服用可能导致逼真幻觉、时空幻觉。 长期服用可能有旅行片段。
无生理成瘾可能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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