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湾军事史


台湾军事史 (正體)

Free Web Hosting with Website Builder
台湾历史系列
台湾历史系列条目

台湾历史年表

史前时期
大肚王国
荷西时期
明郑时期
清治时期
台湾民主国
日治时期
战后时期

台湾政治史
台湾经济史
台湾外交史
台湾文化史
台湾社会史
台湾教育史
台湾媒体史
台湾军事史
台湾交通史
两岸关系史
台湾体育史
台湾棒球史

台湾古迹
台湾考古遗址

另见:
中国历史
中华民国历史
地理大发现
新帝国主义时期
台湾统治者

其他台湾系列

文化 - 经济 - 地理
政治 - 教育 - 军事
台湾主题首页

台湾军事史除少部分时间之外,大都以防卫为主,也与历来统治台湾政权:台湾荷西殖民时期郑氏王朝台湾清治时期台湾日治时期中华民国息息相关。

目录

元明

17世纪之前的中国两朝设巡检彭湖游于台湾澎湖群岛,开启了以军事力量控制台湾地区的历史。

设于澎湖的巡检称为澎湖寨巡检司,也称澎湖巡检司,设治时间以1281年元世祖至元十八年)的考证最为早,也就是根据一般史书及元史、新元史,考定:“蒙元世祖远征日本因风失败,迂回台湾,道经澎湖设治澎湖,企图进取台湾,作为征日本之准备。”

该地方区划隶属于福建泉州府,主官为澎湖寨巡检。澎湖巡检司不但是澎湖群岛的首次行政区划,也是台湾地区的首次官署及军事单位设置。击败元朝取得中国政权的明朝仍依循前例于澎湖设置该官署,并首度设置彭湖游之纯军事单位。另外,彭湖游尚有“浯彭游”、“彭冲游”之另外称呼,此间之彭湖即是今澎湖之旧称。1620年代,该军事单位因荷兰攻打暂时裁撤,之后明朝则以不干涉荷属东印度公司之台湾事务为条件复设此单位。

1625年(明天启五年)彭湖游升格为彭湖标,所驻主官把总则升格为游击。而文献记载曾在任者的彭湖游把总有洪调元与顾兴隆等等。

荷西佣兵

17世纪之前的中国两朝虽设巡检彭湖游于台湾澎湖群岛,不过仍未于台湾本岛设置军事力量。即使1624年控制台湾西南部的荷兰东印度公司,于台湾的军事力量都未臻于成熟。

1624年,荷人占领台湾大员,展开以经贸为主的台湾经营。为力求节省行政经费,此阶段之荷治时期,地方不设行政官吏,驻台的荷兰官民约有600人,以佣兵为主的士兵则尽量少到2200人以内。

从另一角度来看,东印度公司虽其所重视的唯通商及传教,对台湾军事防卫不加以重视。然而,另一方面却仍以其驻守之台湾军事力量,达到统治目的。

1635年11月23日,台湾长官普特曼斯亲自率领超过400余名荷兰部队与新港社平埔族200人攻击同属平埔族的台湾台南麻豆社。该战役约有平埔族族民数百人死亡,3000户房子全毁。12月19日,麻豆社向荷兰投降,完全接受荷兰所属台湾长官及其政府统治。之后,荷兰统治政权也借此军事力量,继续威吓其他地区的平埔族原住民。1636年年中,数十个原住民族群向荷兰人投降,至此,荷属东印度公司终以军事力量完全控制了台湾西南部。

除了荷兰之外,西班牙亦于1625年1642年间以台湾远征军为名,于台湾北部的基隆淡水两地建立军事力量。其中,基隆和平岛圣萨尔瓦多城为根据地,淡水则以红毛城为军事要塞。不过,两地驻军合计约只有300余人。1642年,荷属东印度公司派出佣兵700名及战舰数艘,从大员出发,接连攻下西班牙所建两城堡,至此,西班牙于台的军事力量,随着荷兰人的趋走计划同时消失。

主要军事力量 兵力 统帅 指挥统治 时间
荷属东印度公司佣兵 最多2200 台湾长官 台湾长官 1624年-1661年
台湾远征军 数百名 鸡笼淡水长官 鸡笼淡水长官 1626年-1642年

郑家军

主条目:郑家军

真正以军事力量有效统治台湾全境,应为郑成功于台湾创设的郑氏王朝,他与陈永华郑经经营的屯兵态势或军事规模,也是台湾首见。而这股由郑芝龙创建,郑成功承袭改良的军事力量,历史文献多简称为郑家军。1642年,郑成功除固守金门数万水师之外,亲自率领约25000名郑家军攻打台湾大员,并打败荷兰东印度公司所属佣兵,攻下台湾台南一地,展开对于台湾的统治。

组织

郑家军军事制度与组织渊源复杂,且经多次变革。如简化之,其官职大约可分为五军戎政(五军戎务)、总督军务、管军提督、将军、亲军卫镇、陆师镇、水师镇及监军数部份。

1663年郑氏王朝覆灭后,郑家军将领与军队悉数被强迫内渡中国,而据《钦命太保建平侯郑造报官员兵民船只总册》,据守台湾的官兵共有37500名。

水师镇

主要使用福船,亦称大船。这种船有如此的描述:“为楼三层,乘风冲击,不可遏抑,其高若墉 不可抑攻;其坚若铁石,矢石不能贯,炬不可爇”。当时郑家水军在中国东南沿海有着绝对的制海权,没有向明郑缴交过路费的外国商船几乎不可能通行,满清的船只更是下不了海。

  • 内司镇(藩主直辖)
  • 前镇、后镇、一镇、二镇、三镇、四镇、五镇、楼船镇

陆师镇

  • 左、右武卫营(金甲部队,可能是明朝传统盔甲,也可能是西洋甲)
  • 左、右虎卫营〈既铁人队〉
  • 骁骑镇〈骑兵营〉
  • 神器营(炮兵营)
  • 亲丁镇〈含黑人鸟铳队〉
  • 左、右先锋营
  • 北镇、 前锋、中权营、 后劲营(北方人部队)
  • 铁骑营(重装骑兵营)
  • 五冲镇(五镇必定是前、后、左、右、中,后叙的五镇不再赘述)
  • 宣毅五镇
  • 援剿五镇
  • 正兵、奇兵、殿兵、游兵、英兵五镇
  • 仁、义、礼、智、信、木、金、水、火、土等十武镇
  • 廿八宿营(角、亢、氐、房、心、尾、箕、斗、牛、女、虚、危、室、避、奎、娄、冑、昂、毕、觜、参、井、鬼、柳、星、张、翼、轸)
主要军事力量 兵力 统帅 指挥统治 时间
郑家军 37500名以上 延平郡王 延平郡王、正总督 1642年-1683年

台湾镇

主条目:台湾镇

在经过台湾弃留争议后,清朝于台湾设置了台湾镇的主要军事力量。不过仍以防卫预防民变的消极性军事力量为主,这情形直至台湾建省之后才予以改变。

台湾镇,又称福建台湾镇,初设于1684年,为台湾清治时期的台湾地区最高军事单位,其内主官则是台湾镇总兵。台湾镇总兵受台湾道(建省前)及福建台湾巡抚(建省后)节制,统辖镇标中营兼辖台湾北路协台湾水师协澎湖水师协(1733年设)等三协、台湾城守营与台湾南路营等营,掌管兵力约于10000名至15000名之间。而分配方式,如乾隆年间奏章所奏:“台湾澎湖水陆兵丁一万二千一百七十六名。除水师兵四千一百六十三名外,南北两路共兵八千零十三名。”

台湾镇于1895年台湾迈入日治时期后取消,而最后一任总兵则为是年5月上任的刘永福

主要军事力量 兵力 统帅 指挥统治 时间
台湾镇 10000-15000名 台湾道台湾巡抚 台湾镇总兵 1684年-1895年

台湾军

主条目:台湾军

1895年,清朝因甲午战争失利被迫割让台湾,经过短暂乙未战争后,清朝或台湾民主国的军事力量溃散,也造成了日治时期开始。于此后的五十年间,台湾的军事力量则为经过数度更名的台湾军为主。

台湾军,日本台湾军司令官辖下常驻台湾的部队之统称,成立于1919年,是由1907年成立的台湾守备队扩充而成,而更早之前则为1896年编成的台湾守备混成旅团,而这阶段的军事统领,皆由台湾总督兼任。

台湾军主官为台湾军司令官,而组织下辖台湾守备队(台北)、台湾步兵第一联队(台北)、台湾步兵第二联队(台南)、台湾步兵第三联队(台中)、台湾山炮兵大队(台北)、基隆重炮兵大队(基隆)、马公重炮兵大队(马公)、飞行第八联队(屏东)、太平洋战争爆发后,于昭和19年 (1944年) 扩充改组为“第十方面军”,统辖冲绳、台湾、澎湖的防卫作战任务。

后期扩编为第十方军的台湾军军事持久防卫战略,系将重兵部署于西海岸,南部以高雄为重心,北部置重兵于台北,另于彰化、新竹设两个重兵游击师团,可以增援南北作战区,这也是以军事力量,第一个完整防卫台湾本岛的作战构想。而依照战后投降盟军的资料来看,台湾军之兵力约在17万左右。

主要军事力量 兵力 统帅 指挥统治 时间
台湾军 约17万 台湾军司令官台湾总督 台湾军司令官 1895年-1945年

中华民国国民革命军

主条目:中华民国军事

1945年,台湾于战后改由中国政权统治。于国共内战中华民国所属中央政府迁台之前,除了二二八事件发生期间,台湾地方政府并未于台湾设置大量军队,而是以警备力量为主。而这种军事配置情况,直至1949年年底,中华民国总统蒋中正领导的数十万国民革命军海南岛舟山群岛纷纷来台,并于同年12月28日于台湾岛内全面开始实施征兵,才有所改变。

1950年1980年代,台湾男子役期为2至3年,中华民国国军人数约为43万以上。[1]。解严之后,随着政治风气改变、两岸气氛渐次平和、台湾军事战略放弃反攻大陆等等因素影响,中华民国政府实行一连串军事精实案。

  • 2001年推动精实案第一阶段
    • 以征兵年份缩短为主的第一阶段精实案结束后,台湾军队剩下38万。
  • 2001年2008年推动精实案第二阶段
    • 实施义务役役期缩短1年10个月
    • 2004年实施义务役役期缩短1年8个月
    • 2005年实施义务役役期缩短1年6个月
    • 2006年实施义务役役期缩短1年4个月
    • 2007年7月实施义务役役期缩短为1年2个月
    • 2008年实施义务役役期缩短为1年
    • 第二波精实案到~总兵27万兵力.军官5万5千人.士官11万.士兵11万,并扩大招募志愿役士兵,后备司令降为中将阶级
    • 各军种编制:目前国军实施第二阶段精实案部队总兵力27万陆军18万、海军4万、空军3.5万、宪兵1.5万;预备军人大约350万人。士官兵采行征兵制、募兵制并行,士官长、军官(除少部分考选义务役军官外)则采募兵制。19─36岁国民需服兵役1年,每年约征兵174,173人(2008年)。平时由陆军、海军、空军、宪兵组成,战时可纳入海岸巡防署、警政署等司法警力和后备军人辅助战力。
  • 2009年2013年推动精实案第三阶段
    • 2010年第三阶段以帮助募兵要裁军到20万兵力国家财力才能负担.军官4万人.士官8万人.士兵8万人
    • 计划裁撤7万5千人的军人,调整后总兵力20万
    • 裁撤单位:联合后勤司令部、后备司令部、宪兵司令部
    • 宪兵大裁:现有1万3000人的编制,将大裁剩下到不到5000人,并入陆军成为军法警察,但不再有司法警察身分。不过,仍是保留卫戍总统、副总统的宪兵202指挥部,并更名为卫戍指挥部,归陆军六军团节制。
    • 2013年实施全募兵制度
主要军事力量 兵力 统帅 指挥统治 时间
中华民国国军 27万 中华民国总统 参谋总长 1945-

参考文献

  • 刘宁颜编,《重修台湾省通志》,台北市,台湾省文献委员会,1994年。






Why are we here?
All text is available under the terms of the GNU Free Documentation License
This page is cache of Wikipedia. Histor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