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民国(台湾)


中华民国(台湾) (正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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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民国(台湾)是自2005年7月30日2008年5月20日,在陈水扁担任中华民国第十一任总统期间,在中华民国总统府外交部行政院新闻局等政府部门的官方网站上使用的中华民国之称号。其中,“中华民国”为法定的正式国名,括号内的“台湾”做为加注。根据总统府公共事务室陈文宗在修改之初所做的特别说明,外国人常将“中华民国”(Republic of China)与对岸的“中华人民共和国”(People's Republic of China)混淆而造成不便困扰,加注“台湾”是为做明确区别[1]。2008年5月20日,马英九就任中华民国第十二任总统后,这些网站上的括号“台湾”加注已陆续去除,仅保留英文国名后面的Taiwan字样[2]

目录

缘由

2005年7月30日中华民国总统府公共事务室陈文宗宣布,繁体中文简体中文的中华民国总统府网站于“中华民国”国名之后,以括号加注“臺灣”(繁体中文版)或“台湾”(简体中文版)。该单位表示加注之原因,乃是因外界人士易把“中华民国”(Republic of China)误认为“中华人民共和国”(People's Republic of China),故造成了困扰和不便;并因此,许多国际人士或网友误以为为该网站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的官方网站,而把写给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胡锦涛的信寄到这里。陈文宗称,加注原因是为了减少对总统府造成的困扰及留言写信的网友所造成不便。在加注“台湾”的同时,总统府英文网页则也相应地改为“Republic of China (Taiwan)”。[3]

加注情形

2005年7月,中华民国总统府首次在国名“中华民国”后加注“台湾”,也是台湾正名运动的步骤之一。总统府首先使用后,有中华民国外交部等部门跟进,中华民国部分驻外国大使馆也如此使用。不过其他部会,例如中华民国交通部中华民国内政部,均未有此加注台湾情形。至于行政院等中央最高机关仅新闻局加注,其他机关并未在其网站上加注。另外,中华民国(台湾)亦于部分官方文件沿用。

后续

2007年7月,总统府及外交部英文网页及相关文件,则又将国名补充词之用(Taiwan)的括号去除,并扩大台湾的英文字体与颜色;惟中文相关网站或文件未予更动。

2008年5月,马英九上任中华民国总统后,总统府、外交部及行政院新闻局中的“中华民国”后加注的“台湾”已被去掉,仅保留英文国名后面的Taiwan字样。

国际反应

  • 中华人民共和国:此举被中国大陆官方认为与陈水扁同时期发表的“中华民国四阶段演进论”有关,而中国大陆的媒体也解读此举为陈水扁所谓“中华民国四阶段”中“中华民国是台湾”的宣示。如东方网报道“台当局领导人办公室网站于中华民国后面以括号加注台湾与陈水扁的‘四段论’言行一致”。[4]
  • 日本:日本首都东京都2008年6月6日通告辖下各区市町村开始接受台湾籍住民在住民票的国籍栏上只填写“台湾”,为日本首开先例的行政区[5]
  • 美国:据台湾中央社2008年9月9日的报道,美国开始接受申请移民的台湾人在原国籍栏上只填写“台湾”[6]

参考资料

参看

外部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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