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行為是指人類與其他動物的動作、行動方式,以及對環境與其他生物體或物體的反應。在人類或其他群居動物的社會裡,有一些行為是不被接受的。
對動物而言,行為可以是有意識或無意識的,可以是自願也可以是非自願的。而且是受到內分泌系統與神經系統的控制。
人本主義心理學家研究行為,但是並非通過把它簡化為一些成分、元素以及實驗室實驗中的變數的方法。相反,他們在人們的生活歷程中尋找行為模式。與行為主義者形成鮮明對照的是,人本主義心理學家關注個體所體驗到的主觀世界,而不是由觀察者和研究者所看到的客觀世界。在這個意義上,他們也被認為是現象學家——那些研究個體對事件的個人觀點的人。人本主義心理學家也試圖研究整體的人,將一種整體的觀點運用於人類心理學。他們相信真正的理解要求一套與對社會力量和文化力量的認識相伴的關於個體心理、身體以及行為的完整知識。[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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